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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龙基合伙人
主要执业范围和执业经验

金律师拥有约7年资产管理、境内外投资并购和其他商事交易领域中的经验。

金律师曾经借调至基金业协会,参与行业自律规则起草,对资管产品的设立及管理合规方面有深厚的理论及实践积累。

交易领域,具有境内及美国的股权投资、资产收购、吸收合并、de-SPAC等多方面交易经历。

工作语言

中文、英文、韩文

执业资格

中国律师资格 美国纽约律师资格

教育背景
美国爱荷华大学,职业法学博士(J.D.)
美国威廉玛丽学院,法学硕士
浙江工业大学,法学学士
代表性业绩(部分)
参与NHC Holdings, Inc.及其关联公司通过资产及股权转让相结合的方式,与纳斯达克上市公司Quadro Acquisition One Corp.完成de-SPAC合并交易,协助处理交易结构设计、尽职调查及并购文件支持工作。
参与代表纳斯达克上市公司Vemanti, Inc.通过换股并购方式收购新加坡公司VINHMS PTE. LTD.,涉及跨境并购架构、股权对价安排及上市公司合规事项。
代表Curanex, Inc.主导完成通过简易合并(Short-Form Merger)将公司注册地及总部由纽约州迁至内华达州的重组项目,并在过程中引入新投资人;该公司后续成功实现纳斯达克上市。
代表新泽西州一家有限责任公司(LLC),主导完成通过资产收购方式对佛罗里达州一家冷冻治疗(Cryotherapy)公司的收购,涵盖交易结构设计、资产转让文件及交割安排。
代表自然人买方,主导完成其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对新泽西州一家有限责任公司(LLC)的收购,就交易文件起草、交割条件及公司治理安排提供全程法律服务。
参与国家开发银行向中国银行整体转让其旗下15家村镇银行股权的重大股权转让项目,协助处理交易文件及监管合规相关事项。
参与香港某上市公司收购广州某游戏公司的并购项目,交易结构同时涉及股权收购及协议控制(VIE)安排,参与交易架构设计、文件起草及交割支持。
参与某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、孙公司之间的股权及债权重组项目,涉及集团内部重组、债权安排及公司治理调整。
代表境内某民用爆炸物品企业,主导其与澳大利亚某公司在澳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的项目,负责合资架构设计、投资文件起草。
参与代表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(A股上市公司)与法国科普利信(Coperl) 在河北省设立中外合资企业项目,参与交易结构、合资合同及监管审批相关工作。